福建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榕发(福州)置业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分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FJBX-GK-2024-015
2.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和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次货物生产厂家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不论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和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许可证复印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3.3.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3.4.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8.其他要求:资格承诺函: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72号仓山万达广场A1写字楼20层福建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提交或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注明用途:(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可以简写)
账户名称:福建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35050189000700008315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09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72号仓山万达广场A1写字楼20层,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09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72号仓山万达广场A1写字楼20层公开开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福建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门户网(http://www.fjbxgc.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榕发(福州)置业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12、16、18号华建大厦2号楼6层606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60591716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72号仓山万达广场A1写字楼20层
联系人:程工
电话:0591-83332515
邮箱号码:346375003@qq.com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1-1 |
厨房设备采购 |
1批 |
3999427 |
50000 |
/ |
注:
1、投标人报价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包装、运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装卸、出厂检测、产品随机抽查送检费、税费、验收、安装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与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若由于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政策导致中标人的成本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协商相应调整合同价格)。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及合同包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2、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他人,如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若已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中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